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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費進項抵扣

房屋租賃費進項抵扣
房屋租賃進項可抵扣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房屋租賃用於企業的生產經營(不包括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進項稅可以抵扣。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專案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第二十九條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專案銷售額+免徵增值稅專案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據年度資料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