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未約定法院訴訟管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涉外離婚訴訟如何確定法院管轄(1)對不在中國境內居住的人或者對下落不明及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涉外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2)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TAG標籤:法院 訴訟 約定 合同效力 管轄 中未 合同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