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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鑑定後索賠期有多長期限

工傷鑑定後索賠期有多長期限
工傷鑑定後索賠期有多長期限
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就賠償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按照《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仲裁的時效為一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工傷職工對社會保險機構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可已通過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救濟,申請行政複議的時限為6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限為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