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武器、彈藥罪該如何懲處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走私武器、彈藥罪該如何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武器、彈藥、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武器 刑事辯護 彈藥罪 走私 懲處 經濟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