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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和鑑定一樣嗎

工傷認定和鑑定一樣嗎
工傷認定和工傷鑑定一樣嗎

工傷認定與工傷鑑定不是同一個概念,不可混為一談。其顯著的區別在於兩者所要解決的問題根本不同。但是,此兩者又有緊密的聯絡:工傷認定是工傷鑑定的前提;工傷認定是工傷鑑定的前置程式。只有在經工傷認定程式並作出職工所受傷害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工傷認定決定後,才具備啟動工傷鑑定程式其中的一個條件。


工傷鑑定,所要解決的問題是職工所受傷害在經工傷認定程式並被依法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決定後,對職工所受傷害程度的等級鑑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可知,勞動能力鑑定包括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