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可以申請版權嗎
版權又稱為
著作權,根據自願原則,對下列作品進行著作權登記:
軟體著作權[1];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美術、建築作品;攝影作品;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此外還受理其他與著作權有關事項的登記;各類作品(計算機軟體除外)授權事項登記;錄音、錄影製品登記;其他與著作權有關的受國家版權局的指定,中心進行的登記等。 二、出版境外音像製品合同登記: 受國家版權局的委託,音像出版單位出版境外音像製品,包括以錄音帶、錄影帶、鐳射唱盤、鐳射視盤及其他音像製品形式的出版合同,報中心認證登記。 三、著作權
質押合同登記。 四、提供與各項登記有關的服務; 提供與各項登記有關的諮詢服務;代為起草與各項登記有關的文書,聯絡與登記有關的事務等。 著作權登記收費專案已經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准,中心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著作權自願登記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