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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轉讓協議要如何解除

債權轉讓協議要如何解除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債權轉讓協議要如何解除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債權轉讓協議要如何解除
債權轉讓合同的解除條件以下這些情況:
1、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的轉讓不會改變債權的內容。
2、債權的權利人與債權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有關事項及問題達成合意。
3、所轉移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
4、債權的轉讓必須經債務人同意,或通知債務人,始對其產生效力。
5、債權的轉讓必須合乎法律和符合社會公德,禁止利用債權的轉讓來牟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