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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領結婚證

第二次領結婚證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結婚十二年了,是第二次婚姻,但沒有領結婚證,法律承認嗎?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你大約是1997年結的第二次婚,根據現行法的規定,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結婚條件的可以構成事實婚姻,所以,你的第二次婚只構成同居關係,不能構成法律承認的事實婚姻。如果你的第二次婚姻關係想得到法律承認,必須到當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