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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責任由誰承擔

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責任由誰承擔
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責任由誰承擔
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