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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財產歸小孩

離婚協議財產歸小孩
離婚後財產歸小孩可以不

有時候在離婚中,夫妻雙方對財產歸屬爭執不下時,一方為了達到快速離婚的目的,往往對財產的分配作出妥協。同時為了保障孩子的利益,同意將夫妻共有房產約定歸孩子所有。

但是在離婚後,往往有些人就開始對財產的分配反悔,對贈與孩子的房子動心思,不給孩子過戶或想方設法把房子要回來。因此就依據《合同法》中的規定,在房屋過戶之前,贈與人可以任意撤銷贈與。也就是說,在離婚證到手後,立刻行使撤銷權,想把房子再拿回來。

夫妻雙方可以自由處置自己的財產,但是要注意以下問題:

1、所處置的物件必須是夫妻一方財產或者雙方的共同財產,對第三人財產做出的約定無效。

2、雙方的約定不能損害第三人的利益。也就是說,想假借離婚將房子過戶給孩子來逃避債務的,是無法得到法律保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