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對盜竊危險物質罪既遂的判刑標準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94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新刑法對盜竊危險物質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盜竊、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盜竊、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TAG標籤:判刑 危險 盜竊 物質 刑事處罰辯護 刑事辯護 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