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別人說土地證使用年限只有70年,那70年後怎麼辦啊?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土地交易中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土地使用權指所有者依法對土地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權利。 有關土地證使用年限的規定如下: 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
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
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二、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三、教、科、文、衛等帶有福利
性質的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四、商、娛、旅等盈利性專案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五、其他綜合類性質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