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賄賂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以欺騙、賄賂等不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您好!根據《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持有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中國保監會依法撤銷並收回其“資格證書”,給予警告;該證書持有人三年內不得向中國保監會申請“資格證書”。謝謝閱讀! TAG標籤:銷售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賄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