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同審查制度 普法法律網 法律 6.3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政府合同合法審查包括哪些內容根據要求,主要審查合同主體是否適格,合同訂立是否符合法定程式,合同內容是否合法、有效以及是否有違反《合同法》相關規定等。市政府法制機構、部門法制機構或承擔法制工作的機構還應當對合同條款是否完整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對合同內容的合理性提出意見,但不對政府合同涉及的技術、金額等問題進行審查。 TAG標籤:政府 審查 合同審查 合同 制度 合同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