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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般要如何設立董事會

公司一般要如何設立董事會
公司一般要如何設立董事會
1、公司的董事會人選應當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董事會的三大職能有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以及執行股東會的決議等。董事的任期是三年,是可以連選連任的。
2、法律依據:《公司法
第四十八條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第四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