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既遂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6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變造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既遂處罰標準是如何規定的1、只要實施了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檔案的,即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2、如果“情節嚴重”的,加重處罰,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TAG標籤:金融機構 變造 許可證 刑事辯護 處罰 刑事犯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