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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遺棄子女的認定怎樣的

離婚遺棄子女的認定怎樣的
離婚遺棄子女的認定怎樣的
家庭成員中負有贍養、扶養、撫養義務的成員對需要贍養、扶養和撫養的成員不履行其應盡義務的違法行為認定構成遺棄。離婚遺棄子女也就是拒絕對孩子履行撫養義務。對於遺棄子女的,無過錯方離婚時可以要求離婚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