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證人出庭怎麼申請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24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民事訴訟證人必須出庭嗎證人不是必須出庭,根據第五十六條《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之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證人確有困難不能出庭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提交書面證言。根據第五十七條《民事訴訟法》,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客觀陳述其親身感知的事實。證人為聾啞人的,可以其他表達方式作證。證人作證時,不得使用猜測、推斷或者評論性的語言。根據第五十八條《民事訴訟法》,審判人員和當事人可以對證人進行詢問。證人不得旁聽法庭審理;詢問證人時,其他證人不得在場。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讓證人進行對質。 TAG標籤:訴訟管轄 證人 離婚 訴訟 出庭 訴訟仲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