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不籤合同的單位能去麼

不籤合同的單位能去麼
單位不籤合同怎麼補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綜上所述,員工入職的時候就應該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這是義務,如果公司超過一個月不籤合同,員工可以隨時辭職走人,不承擔違約責任。並且,員工還可以提出賠償要求,從入職次月開始一直計算到辭職日,按照雙倍工資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