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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提執行異議

什麼情況下提執行異議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型別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型別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請問關於法律案件的流程,什麼情況下提執行異議

你好。關於什麼情況下提執行異議:
  根據法律的規定,執行異議的提出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第
一,提出異議的人應是案外人。案外人即指訴訟雙方當事人之外的人。在執行工作中,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提出不同意見,不能視為執行異議。
  第
二,執行異議應針對執行標的提出。執行標的,是指具有給付內容的法律文書所確定的財產權利或者行為等內容。案外人可以提出被執行的財產屬於自己所有;也可以認為被執行人的作為或者不作為涉及自己的利益。但對人民法院的執行員的工作方法或者工作態度等提出的意見不屬於執行異議。
  第
三,執行異議應在執行過程中提出。如果執行工作已經完成,案件終結,案外人有異議,只能通過新的訴訟處理,也不屬於執行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