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分戶放棄繼承有何規定

分戶放棄繼承有何規定
分戶放棄繼承有何規定
1、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2、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3、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是一種單方面的法律行為,不必經過人民法院的批准或其他繼承人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