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單位不交社保我自己主動辭職有賠償金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17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因為單位不交社保我自己主動辭職有賠償金嗎1、單位未依法繳納為員工繳納社保,員工辭職時,可要求補償金。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按照第四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TAG標籤:主動 辭職 賠償金 勞動糾紛 單位 社保 社保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