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戶口遷到男方家離婚的話其辦理方式為:
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外勤民警稽核同意後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3、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4、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5、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6、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