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著作權登記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0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餐館播放音樂為什麼構成侵犯著作權 侵犯著作權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其文字、音像、計算機軟體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獨佔出版權的圖書,未經制作者許可複製發行其製作的音像製品,製作、展覽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而餐館並不是以直接盈利為目的播放,所以不構成。 TAG標籤:智慧財產權 登記 音樂 著作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