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單位受賄犯罪的司法解釋要怎麼規定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7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有關單位受賄犯罪的司法解釋要怎麼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條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單位,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受賄論,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TAG標籤:單位 司法解釋 刑事辯護 受賄 犯罪 刑法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