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拿地搞特種養殖場辦特種養殖證在那個部門辦要什麼手續

拿地搞特種養殖場辦特種養殖證在那個部門辦要什麼手續
拿地搞特種養殖場辦特種養殖證在那個部門辦要什麼手續
申請牽涉林業方面的特種養殖(如山雞、鹿等)需要向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提議申請,依法經過准許後方能夠養殖。需要提交的手續申請人為具有與馴養繁殖該種野生動物相適應要求的單位或個人。  
(1)有適宜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固定場所和必需的設施;  
(2)具有與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數量相適應的資本、人員和技術;  
(3)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飼料來源有保證。
需要提交的手續有:  
(1)書面申請報告,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申請表;所在地居委會或派出所書面證明;  
(2)與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類、規模相適應的場所使用權、固定場所和必需的設施、資本儲備和固定資產投入、飼養人員技術本領等證明檔案及相關照片;  
(3)所申請的馴養繁殖野生動物事項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總體規劃;  
(4)申請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源來源證明手續;  
(5)申請增加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的,需提交原有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數量和健康狀況的說明手續,以及已經獲到的馴養繁殖許可證影印件和相關准許檔案。  
(6)縣、區林業主管部門稽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