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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公證一般要多長時間

財產公證一般要多長時間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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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公證要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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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的過程是:申請、受理、審查、出證這四步,公證如果材料齊全,一般一到兩週可以完成。

《公證法》第三十條規定,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