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離婚辦理戶口遷移 普法法律網 法律 7.39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離婚戶口遷移手續、離婚後戶口遷移程式 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諮詢。 TAG標籤:戶口 離婚 遷移 辦理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