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做傷殘鑑定賠償的程式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4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交通事故做傷殘鑑定程式如何如何進行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具體分析如下: 1、因交通事故受傷,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損傷已經造成殘疾的,可在治療終結後十五日內,向公安機關申請作傷殘鑑定。 2、公安機關接到傷殘鑑定申請書後三十日內鑑定出傷殘等級。 3、當事人對傷殘鑑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鑑定書後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傷殘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 4、省級道路交通事故傷殘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TAG標籤:賠償 交通事故 工傷賠償 傷殘 工傷鑑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