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鑑定賠付重新鑑定申請書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重新鑑定申請書重新鑑定申請書裡應說明重新鑑定的理由,至少包括以下一項(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二)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TAG標籤:工傷 工傷鑑定 工傷賠償 申請書 賠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