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迫結婚的證據有哪些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脅迫結婚的證據有哪些1、如下材料是婚姻受脅迫的證據:行為人以給另一方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財產等方面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願結婚的物證、書證、證人證言、鑑定意見、勘驗筆錄等。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TAG標籤:證據 結婚 婚姻家庭 脅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