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後一個月內籤合同是否合理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3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入職後一個月內籤合同是否合理入職後一個月內籤合同合理。【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TAG標籤:職後 勞動糾紛 勞動合同 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