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38條釋義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您好 請問公司違反了勞動法38條勞動者發了《被迫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公司簽收之後是可以算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被迫解除勞動關係的理由成立的,用人單位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辭職到期以後,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結清所有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TAG標籤:勞動工傷法規 工傷賠償 釋義 勞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