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清算程式,會計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合夥企業清算程式合夥企業的清算程式,指合夥企業清算條件成就時,合夥企業進行清算的途徑、手段、方法。 合夥企業的清算程式,可以分為二種清算程式,即普通清算程式和特別清算程式。合夥人或合夥人同意的第三人對合夥企業組織清算的,為普通清算,又稱為一般清算;合夥人不組織清算或無法組織清算時,由法定機構指定清算的,為特別清算,又稱強制清算。 TAG標籤:公司經營 企業 清算 破產清算 會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