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規第五十七條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七條的內容是什麼樣的第五十七條 道路交通法第五十七條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一)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二)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TAG標籤:交通法規 交通事故 第五十七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