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經濟糾紛多長時間開庭經濟糾紛的案件,開庭時間沒有具體的規定。只要在審限內開庭都是符合規定的。經濟糾紛適用簡易程式的,一般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審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我們注意的是:經濟糾紛在立案受理後,如果無法正常送達給被告,需採用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送達的方式有登報、廣播或將需要送達的訴訟文書張貼在人民法院布告欄或公共場所。國內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公告期間一般不計入審限內。 TAG標籤:離婚 多長時間 經濟糾紛 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