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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撫養費賠償標準

傷殘撫養費賠償標準
工傷撫養費賠償標準是多少錢的撫養費
一、工傷撫養費計算標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工亡職工有子女的,可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標準為工亡職工本人工資的30%,如果是孤兒的工亡職工本人工資的40%,可領取直至其年滿18週歲。 二、工傷 (一)、認定範圍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到本單位重大利益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於本單位有關的科學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時間和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救、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公、因戰致殘軍人復原專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 8、工傷撫養費賠償標準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後全部喪失勞動力的。 9、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屬工傷。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受傷指的應當是在合理時間、路線上發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注意事項 《徵求意見稿》提出,退休前因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在辦理退休手續後,未再從事職業病危害作業的退休人員,自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經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符合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條件的,按“就高”的原則,以本人退休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或者確診職業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計發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6條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在工作中因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殘或者自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