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單位無限連帶責任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7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無限連帶責任 無限連帶責任,是指投資人除承擔企業債務分到自己名下的份額外,還需對企業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承擔連帶性義務,即其他投資人名下的債務份額自己有義務代其償還債務份額。 TAG標籤:單位 分包 債權債務 連帶責任 債務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