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承包關係是否會因土地轉包而消失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5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原承包關係是否會因土地轉包而消失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其他農戶;由該農戶同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原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 TAG標籤:土地 承包 建設工程糾紛 轉包分包糾紛 轉包 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