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材買賣合同應該怎麼寫
原木材買賣合同應該怎麼寫
甲方(需方): 合同編號: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簽訂下列合同:
一、產品名稱原木、礦坑木、採礦用木每方單價1100/方。
二、質量標準:按行業標準執行。
三、賣受人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到貨後由買受人對該產品檢驗,若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出賣人負責。
四、交(提)貨方式、地點:甲方公司
五、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運輸費用由出售人負擔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處置:標準
七、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按照買受人的要求進行質量檢驗。
八、物品數量、品種及價格見附表。
九、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標準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買受方驗收合格後支付材料總價款。
十一、本合同解除、終止條件:
十二、違約責任:如買受人違約,賣受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按照相關約定執行。
十三、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十五、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簽章 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