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當前位置 /首頁/法律顧問/法律/列表

高速公路徵收土地流程

高速公路徵收土地流程
高速公路追尾事故處理流程
高速追尾事故的處理流程 (一)明確責任 若肯定負責任,則向保險公司報案;若肯定不負責任,則不必報案。因為這將決定您明年續保時能不能得到安返。 (二)報案 1、帶保險單、行駛證、駕駛證開您的及對方的車到您的保險公司。 2、在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出險通知書》。 (三)定損 帶《車輛出險登記表》找理賠部定損員以確定修理專案和費用,並給您一張《定損單》。注意:不要遺漏修理專案;修理費不能定得太低。 (四)修車 1、將車、《定損單》一起交修理廠。修理廠按《定損單》修車,並給您一張《提車單》作提車證明。 2、車修好後,憑《提車單》支付修理費後提車,並向修理廠索要:《修車發票》、《託修單》、《施工單》、《材料單》(均須蓋修理廠公章)。 (五)開事故證明 修完車後,帶對方車的修車發票和對方車主一起去交通隊結案。結案後,您得到一張《事故證明》(蓋交通隊公章),並拿回自己被扣證件。 (六)遞交單證 《出險通知書》、《定損單》、《修車發票》、《託修單》、《施工單》、《材料單》、《事故證明》、《賠款結算單》,均交保險公司理賠部。 (七)領賠款 遞交索賠單證後,接到保險公司領賠款通知,帶身份證和《車輛出險登記表》領賠款。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二十八條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 出現交通事故後,因收集證據的需要,交警可以扣車。 第四十四條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機動車行駛證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10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