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開戶繳納社保問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76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企業繳納社保問題開戶怎麼處理的呢?《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企業繳納社保問題開戶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社保機構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有權直接罰款。 TAG標籤:勞動糾紛 繳納 勞動保障 社保 開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