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不可以進行行政複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7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可不可以進行行政複議一、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二、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你可以向當地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請,再通過檢察機關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TAG標籤:立案 行政類 可不可以 行政複議 不予 公安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