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如何才是信用卡詐騙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6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應該如何才是信用卡詐騙(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惡意透支的。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如果信用卡的使用並不是用於個人揮霍等惡意透支,並且能夠按時償還最低還款額,就不會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TAG標籤:詐騙 金融詐騙辯護 刑事辯護 信用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