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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觸發企業清算

什麼情況觸發企業清算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什麼情況要進行清算


(一)公司自行清算的啟動。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產原因而在破產程式之外進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據《公司法》184條規定,公司因下列情形而解散的:

1、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3、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4、股東請求而被司法解散,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二)公司強制清算的啟動。

強制清算主要指在公司自行清算無法啟動時,通過公權力的介入而開始的一種解散清算。現行法律規定,主要指通過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開始清算。

1、提請強制清算的主體:債權人和公司股東;

2、強制清算啟動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和股東利益的。

我國的公司型別主要是兩種,即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其中不同型別的公司清算程式是不同的,上文中小編為大家帶來了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式內容,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現實中,只有在一些特定的情況下才需要對公司進行清算,這方面的內容律師365小編也一併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