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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口頭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口頭通知有沒有效啊?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如果企業不承認解除勞動合同,那你應該還是該企業的員工,可以繼續上班,要求企業繼續發工資。如果你不想在該企業工作,你也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要求企業按勞動法·給予經濟補償。 上所述就是解除勞動合同口頭通知有沒有效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