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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行政推定如何確立

交通事故中的行政推定如何確立
交通事故中的行政推定如何確立
一、在交通事故處理中,交通警察對那些發生事故後逃逸或者有條件報案而不報案的當事人,如果客觀上無法查清責任,則按照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再調查,而徑行推定其負事故全部責任,這就是“行政推定”,它是行政法規規定的一種事實認定方法。
二、交通肇事罪客觀要件的認定,是以當事人對事故負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為定罪的必要要件,在司法操作中,責任的大小往往是採納交通警察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然而,在行政執法程式中,卻存在一種推定事實的證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