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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離婚怎麼起訴

異地離婚怎麼起訴
異地離婚怎麼起訴
1、異地夫妻訴訟離婚的流程有:
(1)起訴離婚一方寫好離婚起訴書並提交法院。
(2)法院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
(3)調解。一般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會對當事人先進行調解,看是否能達成協議。
(4)開庭審理。
(5)宣判。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