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十九條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第三百五十九條 (一)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引誘幼女賣淫罪 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TAG標籤:智慧財產權 十九 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