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協議約定只分利不擔風險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53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只簽了入職協議沒簽合同的風險有哪些1、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的主要證明,若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難以證明勞動關係,沒有保障。 2、因為沒有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在未超過一年,未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前,單位可以隨時單方終止勞動合同。 3、沒有勞動合同對崗位、工資、工作時間、待遇等勞動關係的主要權利義務進行約定,雙會很容易就此發生糾紛。 TAG標籤:協議 公司經營 合夥聯營 合夥 分利 約定 擔風險 #